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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主管护师报考指南

◇ 考试介绍

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要求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卫生系列医、药、护、技各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逐步实行以考代评和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考试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

《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和《关于<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报名政策及考试相关规定。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医、药、护、技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护理学·主管护师是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之一,专业代码368。

◇ 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护理学专业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 报名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

1.报名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2.网上报名流程:用户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绑定微信→提交信息→打印报名申请表。

发现信息有误,点击“撤销提交信息”后修改报名信息(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不得修改)→重新提交信息→重新打印申请表。若证件类型、证件编号有错误,则需要重新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区自行确定)

考生须携带申请表(所在学校、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 考试时间

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2025年4月12、13、19、20日,其中2025年护理学(中级)考试时间为4月13、19、20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及时间 考试科目

4月13、19、20日

8:30-10:00 基础知识
10:45-12:15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知识
16:15-17:45 专业实践能力
◇ 考试科目

护理学(专业代码为:368)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分两个半天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

◇ 考试题型

护理学(专业代码为:368)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 考试大纲

主管护师(护理学)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