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招考办发布信息,2009年1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加考)报名工作将于2008年12月1日至5日进行。
届时,考生须持准考证(首次报考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也可通过助学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参加2008年10月份考试,且获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均可在此期间到区、县(市)招考办领取单科合格证书。
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报名地点 地址 电话
和平区招考办 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 62180585
沈河区招考办 沈河区南通天街36号甲 24126398
大东区招考办 大东区白塔路156号 88537400
皇姑区招考办 皇姑区乌江街25号 86275390
铁西区招考办 铁西区保工南街33号 25444408
苏家屯区招考办 苏家屯区雪柳街43号 89815861
东陵区招考办 东陵区文化东路73巷8号 24225465
沈北新区招考办 沈北新区金星街23号 89862727
于洪区招考办 于洪区沈大路8-3号 25347126
辽中县招考办 辽中县政府路132号 87823307
康平县招考办 康平县康平镇西岭街63号 87344934
法库县招考办 法库县法库镇正阳街 87123788
新民市招考办 新民市辽河南大街政府路138号 87505889
(来源: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