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类别
201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自2013年开始,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每2年举办一次。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3年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8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不得使用风景照。
4.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7日至23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3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参加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再次报考的考生,今年必须前往其网上选择报名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我省现场确认地设在各市(州)畜牧兽医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见附件)。考生需按自己网上报名时选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向考点有关负责人提供网上报名时生成的“网报号”完成现场确认程序。省考区办咨询电话027-87272217。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2〕108号)要求,我省拟201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考试每科60元,共4科,计240元/人(含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60元/人);水生动物类考试每科60元,共4科,计240元/人(含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80元/人)。考生在考点现场确认时一并缴纳考试费。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月23日至10月12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3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3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地点
省考区将在考生报名时段结束后确定考试场地,考生届时以准考证显示信息赴考。
(三)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四)考试方式
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五)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道,总分值3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六)考试纪律
考生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执业兽医资格。
七、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我省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与辅导。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省考区各考点地址及咨询电话(办) 名 称 考 点 地 址 咨询电话
武汉市 武汉畜牧兽医学会 江岸区二七路170号润禾大厦911室 027-82243212
黄石市 黄石市畜牧兽医局 黄石市沿湖路129号 0714-6310094
十堰市 十堰市畜牧兽医局 十堰市东岳路25号 0719-8626987
荆州市 荆州市畜牧兽医局 荆州市荆东路15号 0716-8447111
宜昌市 宜昌市畜牧兽医局 宜昌市珍珠路62号 0717-6900818
襄阳市 襄阳市畜牧兽医局 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5号 0710-3605841
鄂州市 鄂州市畜牧兽医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 0711-3356875
荆门市 荆门市畜牧兽医局 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3号 0724-6038882
孝感市 孝感市畜牧兽医局 孝感市园林一路2号 0712-2831798
咸宁市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咸宁市温泉茶花路28号 0715-8255431
黄冈市 黄冈市畜牧兽医局 黄冈市黄州涵晖路6号 0713-8387813
恩施州 恩施州畜牧兽医局 恩施市施州大道157号 0718-8216250
随州市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 随州市交通大道151号 0722-7078577
仙桃市 仙桃动物卫生监督所 仙桃市沔阳大道北二巷12号 0728-3233189
天门市 天门市畜牧兽医局 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33号 0728-5331456
潜江市 潜江市畜牧兽医局 潜江市江汉路37号 0728-629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