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
(3)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4)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2、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相关链接:
2013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3年10月19日
|
上午 09:00 - 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14:00 - 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2013年10月20日
|
上午 09:00 - 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 14:00 - 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