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才学习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获悉,国家执业药师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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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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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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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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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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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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