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摘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5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93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30号)和《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7月5、6日开展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凡符合《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文件中规定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附件1),报考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二)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8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查询下载考试合格成绩单。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二、报名申报事项
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四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全省设置11个地市考点和1个省直考点,各考点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审查原件,考生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辛集、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辛集市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须选择省直考点。
1、网上预报名。2025年4月22日至5月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聘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附件4)。考试管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考生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查询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对涉及的违纪违规人员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3、网上缴费。网报注册完成后,考试管理机构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栏显示“通过”,报考人员即可在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即获取考试资格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25年6月30日起,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6日。
四、考试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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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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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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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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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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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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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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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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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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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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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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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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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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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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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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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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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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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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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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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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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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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六、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95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七、考试要求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并加强考中监督。
来源:https://www.hebpta.com.cn/article?artId=12736&id=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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