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圣才学习网首页 > 医学类 > 公共营养师 > 报考指南

公共营养师报考指南

◇ 考试介绍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和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专业人员。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食品、营养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等院校营养相关专业的授课老师;营养学、医学、护理、食品、生物、烹饪、酒店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医疗卫生单位、VIP美容机构、营养诊所、大型餐饮企业、高档酒店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行政总厨、高级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公共营养师于2016年12月8日取消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后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该职业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非原“国家职业资格”),由备案第三方机构组织考试,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四级至一级),证书经人社部门备案,可作为技能水平证明及就业、晋升参考,目前无从业强制准入要求。

◇ 报名条件

公共营养师考试申报条件中,“相关职业” 指与营养、健康、食品等领域直接相关的职业,具体包括:健康管理师、医师、护士、药师、食品检验工、餐饮服务管理人员、烹饪师、食品加工技术员等(依据《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界定)。

(后续各等级报名条件中的 “相关职业” 均按此范围执行)

公共营养师考试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报名时间

公共营养师考试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如地方人社部门授权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统一组织。

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通常在考前一个月左右启动,且实行机构代报制度,无个人报名通道。具体报名时间会因合作培训机构不同略有差异,考生需密切关注所选择培训机构的通知,避免错过报名期限。

◇ 考试时间

公共营养师考试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统一组织,统一考试通常每年举行四次,每季度一次,2025年各批次考试时间如下:

2025年3月统考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09:00-11:30;

2025年6月统考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09:00-11:30;

2025年9月统考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09:00-11:30。

2025年12月统考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09:00-11:30。

考生需注意,具体考试时间以所选第三方评价机构或合作培训机构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通过任意一次考试且成绩合格,即可获取对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考试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营养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 教材教辅
{Ebook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