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号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3号)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公告(2008年第2号),现将来宾市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组织实施
由来宾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来宾市医师资格考试。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08年7月1~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生的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9月20、21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9月20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生的综合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应在2008年3月21日至4月11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com)报名,照片上传系统暂不开通,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录入报名信息,考点不受理考生信息录入。报名资格所依据的主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等文件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查询,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桂卫医[2006]196号)及根据相关文件对报名资格作出的解释。
五、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和办法
2008年4月14日-4月20日为考生到试用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确认时间;4月21日-4月23日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复审考生资格时间;4月24日前将考生有关资格交考点审核。考生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试用机构到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体报名确认;或个人到试用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确认。
六、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其它注意事项
详见《来宾市考点考生2008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须知》(另发)。本公告及《须知》可在来宾政府网(www.laibin.gov.cn)下载。
七、医师资格考试来宾市考点投诉及咨询电话
办公室:4292296;医政科:骆永禧 2211777、13977297321,
覃优:15878284288。
来宾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