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精神,重庆市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发展战略,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圆满完成今年的成招工作各项任务。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办学性质、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16号),按隶属关系将生源计划送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由教育部汇总核准后下达至各省级招办公布招生。
重庆市招办不接收和公布非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凡未列入教育部下达的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5日至8月20日;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8月30日。凡在网上填报信息的考生,本人必须在8月25日至8月30日到所选参加考试的区县(自治县)招办,进行数码照相和报名信息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cz.cqzkb.gov.cn/czweb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三)报名考试地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在工作或生活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在市招办的指导下,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招生办公室除做好自身的报名工作外,还必须按规定加强对辖区内集体报名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各区县(自治县)招办要对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严格把关,杜绝大规模有组织的异地报考现象发生。
1.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志愿信息由考生根据报名网上公布的《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在渝招生专业目录》进行选报。
高起本设一个志愿,高起专设三个顺序志愿,高起本和高起专可兼报。专升本设三个顺序志愿。
2.现场确认
完成报名和志愿填报的考生,按本人选定的考区招办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到考区招办完成报名现场确认。此外,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必须按要求携带相应的执业证书、学历证书或水平证书、在职工作证明。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于8月5日—20日参加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格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市招办汇总全市专升本考生信息并上报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网上审核。教育部网上审核结果,将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供给考生本人查询。报名资格学历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可以直接办理后续报名手续。未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可以向考区招办提出先行完善报考手续的申请,但需告知考生,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本、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学历资格复审,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
4.各区县(自治县)招办工作人员要据实审核考生的基本信息和报考条件,告知考生相关政策及权益,并要求考生:(1)仔细核对志愿信息;(2)现场数码照相;(3)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
5.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工作采取到招办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除按规定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加分照顾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审核批准的《重庆市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申请表》,其报名程序、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及录取与其他考生一致。
6.考生须回原户籍地报名参加考试,方可享受贫困照顾加分。申请享受贫困照顾加分的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出具本人户籍页原件,享受库区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户籍地移民局审核的《重庆市三峡库区淹没城市和乡镇考生资格审查表》交区县(自治县)招办审核。
7.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县(自治县)招办要指派专人对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工作按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招办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章,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由区县(自治县)招办留存备查(便函形式的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8.各区县(自治县)招办要按市招办统一要求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认真检查和核对考生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如有因区县招办工作失误造成的信息差误,应在统考阅卷工作开始前,以正式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市招办,同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市招办统一处理。
9.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各区县(自治县)招办要书面告知有关考生,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10.区县(自治县)招办对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后,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内含考试诚信承诺及考生需知晓事项等)及其副本,核实考生签名,副本交考生保管,作为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凭证,正本留存区县(自治县)招办备查,保存期为一年。
11.为加强考试管理,适应网上录取和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的需要,区县(自治县)招办要派专人负责网上报名现场端考生图像信息的采集工作,并提前做好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准备工作。在考生数码照相的同时,要核对考生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行考生的身份确认。
12.所有考生均要认真进行分卷考试的适应性练习,以正确掌握答题卡填涂方法(适应性练习的试卷及答题卡可从报名网站下载)。
13.考生报名时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后自行安排。
三、考试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市招办统一制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科目
⒈高起本
⑴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史地四科。
⑵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化四科。
⒉高起专(含高职)
⑴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⑵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⒊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⑴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史地四科。
⑵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化四科。
⒋专升本
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门(见附表一),由招生院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一门。
⒌高起本、高起专外语考试,分英、俄、日三个语种。
⒍招生院校对部分专业规定了专业测试或特殊要求,有关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请考生留意报考专业的备注信息并咨询招生学校。
(二)计分办法
⒈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⒉报考高中起点艺术类的考生,其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投档分,但要载入电子档案,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
⒊招生院校规定的专业测试科目计分办法由测试院校确定,其成绩不载入电子档案,由测试院校存档,供录取时参考。
(三)考试时间
2009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10月17.18日进行。高起本、高起专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按“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执行(见附表二)。
(四)考试命题
《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按《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指南》中的考试说明,由重庆市招办自主命题;其他考试科目按教育部2007年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四、通知成绩及总分复查
11月3日,市招办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自治县)招办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考生凭《准考证》到区县(自治县)招办领取。
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查,但不查卷。考生总分复查工作由市招办负责组织。凡要求复查的考生,应于11月6日17:00前到区县(自治县)招办完善手续,区县(自治县)招办于11月6日18:00前将申请查分登记信息传给市招办。总分复查结果由区县(自治县)招办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可通过“重庆招考网”(http://www.cqzk.com.cn)免费查询成绩信息。
五、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市招委将根据考生成绩统计,划定并公布各科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各科总分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专科批次录取时,市招办将对高起本考生的投档成绩根据考试科目差异进行等值转换。),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以及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市招办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提供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制止与招生政策不符合的行为。同时,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要求,市招办在录取期间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相关情况。
招生院校自行选择合适的地点,通过网络下载或上传考生电子档案,准确、高效地完成录取工作。录取的全部过程将由计算机记录并存储,可以对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检索或查询,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招生理念。
(一)录取前准备和录取实施
⒈录取工作由重庆市招委统一组织进行。录取原则、录取办法及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市招委确定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分数线的划定以各类招生计划数、有效生源数和录取比例为主要依据,并充分考虑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其中,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高中起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⒉录取工作安排在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将在《重庆市2009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实施办法》中通知。
(二)照顾录取政策
⒈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市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⒉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市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⒊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贫困区县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4年12月31日前出生)。
⒌散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库区淹没乡镇移民考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符合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政策加分,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三)降分录取
⒈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所、劳教类专业,可对填报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⒉招生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或开班不足时,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以上两项降分不得累加。
(四)教育部单独下达计划的免试生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其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该类考生不参加统考生的报名及录取,其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五)录取数据及录取名册
市招办、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准确核对和妥善保管招生录取阶段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报市招办审核。录取结束后,市招办要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数据,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09年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新生数据。招生院校必须按市招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通过“重庆招考网”(http://www.cqzk.com.cn)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重庆市招办备案。
六、招生经费
招生经费根据渝价(2000)113号、渝价(2002)165号、渝价(2004)63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每位应试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免试生缴纳报名费50元(含电子摄像及制作电子档案)。
(二)每录取一名新生,由招生学校向重庆市招办缴纳招生经费60元。
七、加强领导、规范管理,积极有效地保障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一)完善制度和措施,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和招办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考试实施方案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制度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
(二)严厉防范和打击群体性舞弊和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行为。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和招办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营造“遵章守纪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氛围,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非法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号附件)等文件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区县(自治县)实际情况,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制订相关的工作方案,加强防范和严厉打击大规模、有组织、有预谋群体性作弊和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行为,切实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与公正,促进良好考风考纪的形成。
(三)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替考和冒名顶替上学。各区县(自治县)招办要在报名阶段杜绝考生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要现场准确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考试阶段要认真对照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四)建立和完善成人高考考生诚信档案。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2007〕3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成人高考考生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和考生广泛宣传诚信档案的意义和作用,促进诚信考试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并由市招办及时向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报送考生诚信信息,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事项告知制度。
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
附表:
专科起点升本科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设置一览表
报考学科门类以及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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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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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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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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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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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英语
|
大学语文
|
由
招
生
院
校
自
定
|
艺术类(一级学科)
|
艺术概论
|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
高等数学(一)
|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六个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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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二)
|
法学
|
民法
|
教育学、体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
|
教育理论
|
农学
|
生态学基础
|
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
医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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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区招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