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8号)的规定,现就2012年宁夏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2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22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4.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0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首次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者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2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1、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
(1)兽医全科类:每名考生须交考试费用每科55元(其中考务费15元,考试费40元),合计220元;
(2)水生动物类:每名考生须交考试费用每科60元(其中考务费20元,考试费40元),合计240元。
2、缴费方式。各考生在考点办公室现场确认后,由考点办公室代收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月24日至10月13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4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4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400题,总分值400分。
2.水生动物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题,总分值300分。
(五)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农业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执业兽医资格。
七、考试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根据所报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依据《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部及宁夏考区办公室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八、宁夏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考点办公室咨询电话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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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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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考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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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516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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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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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410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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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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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268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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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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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3-21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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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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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4-202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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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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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5-70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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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