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才学习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频道获悉,新疆巴州关于做好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州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持《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二、申请办理护士延续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护士聘用证明(附件3);
(二)《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1份(附件1);
(三)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护士注册专用健康体检表)(附化验单)(原件);
(六)申请注册单位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三、工作程序
(一)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需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0日向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自治区卫生厅委托巴州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注册将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延续注册;
(二)巴州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护士国家证及新疆证的延续注册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可为在本机构执业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发证及注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四)申请执业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均可从新疆卫生监督网()下载打印。
联系人:巴州卫生局 刘洋玲
联系电话:0996-2612640
附件: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卫生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