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考生相关证书(证明)现场核验的通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中专学历合格人员相关材料核查的通知》,为加强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考后核查等后续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以下考生根据需核查内容(名单及需核查内容见附件)于2021年1月18日至1月20日持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聘用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5楼509室进行现场核验。未按时核验的考生,按照“未按期复核”处理,取消合格成绩,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292/6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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