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6年10月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75 号)、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同意河北省健康学会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工作的函》(冀职鉴字【2024】43 号)文件要求,河北省健康学会继续开展健康管理师(三级、二级、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 / 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 / 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 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 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 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 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 / 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 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 技 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二、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材料)
1.申报表(本人签字及手印的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或对应关系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根据具体申报条件提供材料);
4.二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5.申报条件涉及到工作年限的需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三、邮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 97 号,邮编:050021,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五层,河北省健康学会,收件人:康琮雨,联系电话:15690361773。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卜老师:13315979973(同微信)
来源:https://www.hebeihs.org.cn/hbjkxh/html/1//175/1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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