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上一年年底。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各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2025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2025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
考试科目 | 考核日期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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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4月19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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