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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报考指南

◇ 考试介绍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初中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的标准化服务组织实施。各地遵循统一的考试大纲、命题规范、考务流程及成绩评定标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与专业性。

考试形式:卫生人才评价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系统自动计时、判分。该形式高效便捷,能避免人工阅卷误差,同时可随机组卷,保障考试安全性。

适用范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试主要面向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从事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同地区开考专业有差异,如内蒙古、辽宁、上海等考区开考卫生管理(初级师),安徽、福建等考区也开设此专业,具体以所在考区公告为准。

◇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上一年年底。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各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补充特殊情况说明:

跨专业报考:对于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若本科所学专业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不相关,但具有硕士及以上卫生事业管理相关专业学位,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报考初级师;大专学历人员,原专业非卫生事业管理,需先取得卫生事业管理相关专业成人教育大专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方可报考初级师。

学历认证问题: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认证时间不计入报考工作年限。报名时需提供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认证报告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年内。

◇ 报名时间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依次经过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和 “网上缴费” 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2026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可参考2025年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 考试时间

2026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时间暂未公布,可参考2025年考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

考试科目 考核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9日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 考试科目

基础知识:涵盖卫生事业管理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经济与政策等内容。例如,考查卫生服务体系的构成与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点、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与效率原则等。

相关专业知识:涉及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如医院质量管理的方法与工具、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机制、医疗大数据的应用与管理等。

专业知识:聚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核心知识,包括卫生规划与决策、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卫生项目管理等。如区域卫生规划的制定流程与方法、卫生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构建、卫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等。

专业实践能力:着重考查考生在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解决能力、案例分析能力和管理技能应用能力。通过案例分析题,要求考生分析医院管理中的成本控制问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策略等,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